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立主管部门施行(市建委):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答应的施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立主管部门依法肯定;
建筑资质代办次第:区建委——市建委(建立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