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 3 项,工程质量合格。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技术装备:(1)4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4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8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75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