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75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
上一条:新疆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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